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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填寫報名表及繳費完畢才算報名完成。
二、開學後第一、二週為加退選週。第三週開始請勿隨意更換上課課程,加退選課程請洽社大行政人員。
三、辦理退費:
1.辦理手續:請持收據辦理,並填寫領據,遺失收據請簽切結書。
2.學費入公庫後統一辦理退費,公文流程跑完才能退費。
3.退費:依據彰化縣社區大學收退費標準
a.報名費: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(不可歸責於社區大學之事由)辦理退費者,報名費不予退費。
b.學分費:(1)開課二週內全額退費。
(2)於開課後第三週內退選課程者,退還百分之七十。
(3)於開課後第四週內退選課程者,退還百分之五十。
(4)於開課後第五週起退選課程者,原則不予退費。
但因重大傷病、死亡或其他特殊事由,致無法繼續上課,經檢具相關證明者,
得依未上課週數比例退費。
c.團體意外險:開課後經保險公司審核已獲納保者,申請退費時,已繳保險費無法退費。
4.未開課課程全額退費,3月27日前辦理。
四、報名截止及加退選時間至115年3月20日止。
五、團體意外險為強制參加,開課後經保險公司審核已獲納保者,申請退費時,已繳保險費無法退費。
社大辦公室敬上
114.12.22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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